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军委后勤保障部广州离职干部休养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军委后勤保障部广州离职干部休养所药品及医用耗材供应资格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GZCQC1700HG08019
二、招标项目名称:军委后勤保障部广州离职干部休养所药品及医用耗材供应资格采购项目
三、招标项目预算金额:18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招标内容 | 采购期限 | 中标人数量 |
药品及医用耗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2家 |
注:1、招标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认证证书)、《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必须提供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招标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纸质招标文件,并在招标代理机构处完成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报名登记表”可直接上招标代理机构官网www.gzcqc.com下载填写打印)手续,否则视为未报名(招标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9月19日至2017年10月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9日14时45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梅宾北路76号大院
十、开标时间:2017年10月9日14时45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梅宾北路76号大院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在2017年9月19日至2017年9月25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招标人:军委后勤保障部广州离职干部休养所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梅宾北路76号大院 |
联系人:吕先生 | 联系电话:020-61648454 |
传真:/ | 邮编:510510 |
(二)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
联系人:马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576900 |
传真:020-83499619 | 邮编:510095 |
(三)招标项目联系人:朱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576900 |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