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供应商资质
参加调研的生产企业或配送企业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且具有中药饮片生产(经营)许可范围。
2. 生产或经营具有药用罂粟壳麻醉、毒性中药及野生动物等相应中药饮片生产或经营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2家及以上同级医院销售相关中药饮片随货同行单及销售发票;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硬件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国税或地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