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和供应管理,持续推进非免疫规划疫苗挂网阳光采购,防范疫苗管理相关风险,保障疫苗质量和预防接种安全。根据《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版)《四川省非免疫规划(第二类)疫苗挂网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川卫办发〔2016〕176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疫苗全程管理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按照《荣县非免疫规划(第二类)疫苗品种及生产企业选取制度》《荣县非免疫规划(第二类)疫苗品种及生产企业选取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我中心决定于2024年12月公开选取非免疫规划(第二类)疫苗品种及生产企业,请各生产企业及相关单位在2024年12月13日前将参选疫苗及生产企业相关资料(附件)书面提交到荣县疾控中心行政办,审查合格后作为备选疫苗品种及生产企业,过期未提交相关资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为保证我县2024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选取工作的正常进行,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凡疫苗生产企业及相关单位人员擅自到接种单位推广宣传、干扰正常选取程序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年度参选资格。情节严重或态度恶劣的,取消其后续年度的参选资格。咨询投诉电话:0813-6108051。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
疫苗品种及生产企业选取相关资质清单
一、准入条件
本企业及其所销售的疫苗及产品必须已进入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
二、参选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企业实力(包括:企业性质、规模、固定资产、流动资金、信用等级、企业获省部级及以上的荣誉);2.是否属本地企业;3.产品专利情况;4.产品覆盖率(市场占有率,主要指在四川);5.服务条款(包括:发生异常反应响应速度,支持处理发生异常反应专家团队<有、无;实力>情况,发生严重异常反应<如死亡>企业如何处理,疫苗配送方式,是否有计划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开展相关工作;6.产品技术参数(规格及同一规格病毒含量、阳转率、滴度、保存条件及效期);7.产品挂网价格;8.产品的优、缺点介绍。
以上资料简要择重点说明,篇幅不宜过长,加盖企业鲜章。
三、中选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企业简介;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组织机构代码证;4.税务登记证(新版);5.银行开户行许可证及开票信息;6.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证书);7.疫苗出库单、收货确认单、发票样张、销售合同模板;8.印章备案表;9.廉洁自律承诺书;10.售后服务承诺书;11.产品质量保证书;1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协议;13.药品生产企业业务员的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药品生产企业给代理公司的委托授权书,代理公司业务员的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要加盖疫苗生产单位法定鲜章,按目录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