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头孢氨苄药品联盟地区集团带量采购文件》和《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头孢氨苄药品联盟地区集团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DYJYPDL202101)的补充公告》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将头孢氨苄药品联盟地区集团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9日至4月13日17:00。
如对公示拟中选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jiaoyibu@gdmede.com.cn)向我中心提交复核申请,并依法依规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申请材料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逾期将不再受理。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或未按照规定途径提交的复核申请,原则上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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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头孢氨苄药品联盟地区集团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表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