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各药品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的通知》《关于请配合做好2024年医保目录新增药品挂网落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对2024年医保目录新增药品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19日。
二、公示范围及内容
相关企业在省医疗保障信息大数据一体化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提交的符合申报要求的新增药品信息(详见附件)。
三、质疑要求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须由有利益关系的潜在供应商实名提出,按质疑函件规范模板线上提交(模板见系统内质疑投诉模块)。不满足质疑函件规范形式要件、证明材料无相关佐证资料等情况不予受理。线上质疑相关操作程序详见系统内帮助文档。
线上质疑链接:https://www.scyxzbcg.cn/std/login.html
四、其他事宜
(一)省药械采购平台采集国家医保药品编码数据库字段信息,如申报企业对上述信息有异议,请及时到国家医保药品数据库变更相关信息,省药械采购平台将根据申报企业在平台的变更信息报备同步国家医保药品编码数据库,更新我省挂网产品资质信息。
(二)中心将对公示期内受到质疑的产品开展核查,待核实处理完成后再另行通知。
(三)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注射剂挂网工作的通知》注射剂以最小制剂单位挂网。
(四)本次公示信息并非最终执行结果,请以平台最终执行为准。
(五)已挂网或已完成申报的国家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企业无需重复申报挂网,后续中心会对国家谈判药品信息进行调整。对于挂网价格高于医保支付标准或参与竞价时报价的,2025年1月1日起挂网价格将调整为医保支付标准或竞价报价。
(六)企业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在平台申报挂网的国家谈判药品,请尽快在省医疗保障信息大数据一体化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进行药品提交申报。
咨询电话:028-85151912 028-85155302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