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四川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对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进行比选采购,欢迎合格的生产配送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内容
拟对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本次比选邀请在医院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生产配送商参加本项目比选。
二、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LYZY20230001
2.项目名称: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生产配送商比选
三、 生产配送商参加本次比选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殊资质性要求:
1.响应产品为中药生产配送商须符合《四川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生产配送商配送中药配方颗粒备案信息(比选中药配方颗粒名称、规格、备案时间、备案号、生产厂家、国家药品标准、或四川省药品标准等。
(三)生产配送商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按照规定获取了比选文件。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生产配送商代表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四、递交比选资料方式、时间、地点:
(一)经办人员现场提交以下资料:配送商为代表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介绍信、授权有效期)、授权代表身份证(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配送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本人签字的复印件)。
(二)生产配送商公司资质材料复印件(盖公司鲜章)、申请比选中药配方颗粒报价单(密封)。
(三)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该附件不作为采购文件内容仅作为报名资料)。
(四)文件资料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比选资料自2023年1月19日09:00至2023年1月30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递交。
(六)递交文件资料地点: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建设南街16号药剂科药品库房采购组。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六、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林老师
电 话:028-68769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