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近期,我省结合药品挂网价格一览表,对部分药品开展了专项联动,现将调整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6年8月4日至8月6日17:00。
二、有关要求
(一)对联动降价时间超过该产品省级挂网低价执行后20个工作日的企业,予以暂停相关产品挂网3个月(首次发生的企业暂停1个月),并按阳光采购信用记分管理处置。待暂停期满且价格调整至符合要求后企业可自主申请恢复挂网。 (二)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企业须在公示期内通过省招采管理系统(药品招采管理-公示期申投诉(新)-添加反馈-动态调整-选择“部分药品价格联动(2026.7)”)进行申诉并提交证明材料。逾期提交不再受理,提交的资料应真实有效,不得恶意申投诉。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