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并进行电子签章。;(2)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仁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仁寿县文林街道嘉南路一段87号
联系方式:13458558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仁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仁寿县园区北路91号网贸港3号楼3楼(仁寿县嘉南幼儿园对面)
联系方式:180112842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琴
电话:18011284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