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第四批资质材料审核结果已公示,申(投)诉处理等相关工作已完成,现将药品挂网交易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投)诉处理情况
申(投)诉处理意见已通过“申投诉管理”栏网上回复,请相关企业通过插入数字证书,登录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查看处理结果。
二、药品挂网交易目录
药品挂网交易目录详见附件1。
三、执行时间
公布产品于2022年4月25日起正式执行。
四、相关事宜
(一)生产企业须尽快在省平台搭建好配送关系,确保医疗机构执行之日起能正常下单采购。
(二)医疗机构可自行选择以下两种方式签订购销合同:
1.与配送企业签订纸质合同,签订好的合同由配送企业制作成PDF文件上传,经双方确认后配送关系搭建完成。
2.医疗机构可通过平台药品交易系统注册办理带有电子签章功能的数字证书,与配送企业在网上签订合同,经双方确认后配送关系搭建完成。每家医疗机构只允许办理一把数字证书,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附件2。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19日
(政策咨询:0851—85948167;平台保障:0851—8597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