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
第四次药品备案集中采购品种(附表1)、第四次药品备案限制采购品种(附表2),第三批药品增加包装品种(附表3)和第三批药品自采新增品种(附表4)经审核可列入2007-2008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集中采购入围品种目录,根据自治区物价局的有关规定,附表1、2、3、4所列品种需缴纳网上集中采购服务费后方可进入交易系统供医疗机构采购。现将缴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药品每品种规格收取300元药品网上集中采购服务费。
二、收费方式:
1、现金交纳方式:供应商可直接将现金交到南宁市桃源路35号区卫生厅外语培训中心305号房,同时开具发票。
2、转账交纳方式:由供应商在与其相应的账户上将服务费以转账、电汇等形式转入以下账户:不能以其他企业或个人的名义代理缴纳服务费,也不能在南宁市以现金形式存入账户。
账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统计信息中心
账 号:2102108109300001087
开 户 行:工行南宁市桃源支行转王府井支行
供应商交款后请将汇款回执及联系电话传真到采购管理中心,并在上面注明药品名称。
三、领取发票:以转账方式缴纳服务费的供应商,自转账之日起一个星期后凭转账单位授权领取发票的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南宁市桃源路35号区卫生厅外语培训中心305号房领取。需要邮寄发票的供应商,请将邮寄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到管理中心,管理中心将委托申通快递公司以到付的形式统一邮寄,不要把邮寄费转入账户。
四、收费时间:2008年11月13日至2008年11月25日止。
五、有关发票事宜的咨询电话:0771-2801955转8305 传真:0771-2840321
附表1:第四次药品备案集中采购品种目录
附表2:第四次药品备案限制采购品种目录
附表3:第三批药品增加包装品种目录
附表4:第三批药品自采新增品种目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中心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