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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精神卫生防治医院】云南省昆明市精神卫生防治医院中药(含饮片和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公告

所属项目:云南省昆明市精神病医院院标

发布时间: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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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为保障我院诊疗需要,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中药(含饮片和配方颗粒)供应商,诚邀有资质的中药(含饮片和配方颗粒)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1.昆明市精神卫生防治医院中药饮片供应商遴选;

  2. 昆明市精神卫生防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

  (二)遴选办法:院内比选,遵循“公平公正、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优先选择中药质量稳定、服务质量好、信誉度高的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采用公司实力、饮片品质、配送及售后服务、产品价格等综合评分评选。

  (三)拟选供应商数量:

  1.中药饮片供应商2家

  2.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2家

  (四)服务周期

  服务期:三年,每年度一考核,考核合格继续续签下一年合同,对年度合同履约、考核不合格的, 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备注:在药品进入国家集采目录后,自动进入集采程序。在合作过程中一旦发现中选配送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我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取消配送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协议期间如因上级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与原采购协议相矛盾,须立即做出相应调整,或立即终止合同。

  (五)配送及服务地点:

  1.昆明市精神卫生防治医院(小坝路56号)

  2.盘龙区联盟街道金星社区卫生服务站(白云路454号附1号)

  3.昆明市精神卫生防治医院董家湾门诊部(环城东路326号)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并具有《营业执照》、《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4.信誉良好,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由提供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报名时请携带加盖公章的按以下顺序装订的纸质资料

  1.封皮: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2.药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及副本变更记录;

  3.药品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范围含中药饮片或中草药类);

  4.报名公司法人对负责该项目业务代表的授权书,业务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5.公司简介;

  6.配送服务方案(正常配送、紧急配送时间、仓储能力等);

  7.售后服务方案;

  8.质量保证承诺书。中药饮片品种规格等级需为一级或精选,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9.供应商的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经营品种应满足我中心需求,应达到我中心使用中药饮片目录95%以上的品种供应能力(提供中药饮片目录及销售情况和价格);

  10.廉洁承诺书

  11.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合作证明材料;

  12.填写《报价单》(模板详见附件1,按顺序填写,表格内的目录序号及名称不得更改;响应中药饮片的企业另提供10种中药饮片品种,详见附件3,量各备10g,另外密封并注明公司名称);

  13.承诺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①除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若未加盖公章视为材料提供不完整。按顺序排列,资料不全者,谢绝接收。②材料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以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如递交封面没有联系方式导致无法联系,后果自负。

  四、遴选规则

  1.本次遴选采取综合评价评选(评分表详情见附件4)

  2.遴选按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分别选中2家为中选供应商。

  备注:若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进入集采目录后,自动进入集采程序。服务期内,应按报价及实际采购量结算,特殊原因涨价的,应提前书面告知并出具市场调价证明,未提前告知的按原报价结算。在合作过程中一旦发现中选配送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我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取消配送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协议期间如因上级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与原采购协议相矛盾,须立即做出相应调整,或立即终止合同。

  五、报名相关事项

  (一).资料报送时间:比选资料报送时间:2024年12月19 日-2024年12月24 日(上班时间:09:00-17:00)

  (二)资料收集地点:昆明市精神卫生防治医院(小坝路56号)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13668710151 童老师

  六、其他事项

  (一)供应商一经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本项目的所有报名材料要求;

  (二)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成交人违约,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七.合同签订

  (一)材料递交结束后,医院会在五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遴选评审会,院方将致电中选方讨论后续事宜,不主动向落选方解释落选原因,同时不退还报名文件及样品;

  (二)遴选结果于会议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公布,公示结束期满后通知中选供应商签订2025年医用药品采购购销合同。

  (三)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购销合同,廉洁承诺等协议,并严格履行购销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则总评分排名依次递补为中标人,医院有权选择与其签订合同。

  (四)合同期限: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继续续签下一年合同。

  八.本公告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单位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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