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联采办要求,对带量采购目录中申报企业为1至2家(含2家的)的,组织专家进行议价,现将议价入围品种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1月18日,公示期内接受企业实名书面申投诉,逾期不再受理。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投诉遵循“谁投诉,谁举证”的原则,对未提供举证材料的按无效投诉处理。
申投诉受理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一楼受理大厅5、6号窗口。
联系电话:029-88661243 029-88661244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