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药企业:
根据黑龙江省《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挂网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医药企业已在规定时限完成中选药品信息的申报。现将申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
相关医药企业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登陆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按照《网上申诉质疑操作流程》(见附件2)提出。申诉质疑材料应包括申诉质疑函、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情况说明等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申诉质疑材料或逾期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5日
咨询电话:0451-87220791/87220792/87220728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