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1、本项目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51012923210200001289[2023]00414;2、监督单位:大邑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8210759;2、本次采购最高限价:28万元。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邑县青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伯乐路766号
联系方式:028-88310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E1区13楼(E8层)1-1-1303号
联系方式:028-85599678转8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健
电话:028-85599678转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