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市属各医疗机构,各相关药品配送、经营企业:
依据《白银市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市卫发﹝2016﹞2号),2016年白银市公立医院药品带量采购集中议价工作已经结束。为认真做好议价结果执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带量采购集中议价情况
列入本次议价的共有140个品规的253个品种,最终入围125个品种(见附件1),淘汰或自行放弃议价的128个品种(见附件2)。其中中成药共96个品种(64个品规),入围38个,淘汰58个;西药共130个品种(76个品规),入围87个,淘汰43个;企业自行放弃议价27个品种。
二、严格执行本次议价结果
(一)从2017年1月1日起,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含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本次带量采购入围药品品种议定价格。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将同步更新采购价格信息。
(二)从2017年1月1日起,医疗机构不再采购本次议价淘汰的药品品种。2016年12月31日前已经采购的药品,可以继续在白银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销售,价格标准执行甘肃省2014年基本药物中标价。
(三)严格执行药品网上采购。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药品网上采购,所有采购目录品种均应通过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 (http://61.178.83.52)进行采购。严格执行中标结果,严禁网下采购和未经批准进行目录外采购。
(四)医疗机构采购销售价格信息应及时通过“甘肃省医疗机构药品价格信息公开查询”栏目向社会公开。
三、切实做好药品配送保障工作
(一)依据《2016年度白银市公立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工作方案》,市卫生计生委将于12月底前遴选增补若干实力强、服务好、重信誉的药品配送企业,配送范围覆盖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确保药品配送及时、满足临床需求。
(二)2015年各县区遴选的药品配送企业继续在各自的配送范围内配送,优先选择能够执行“两票制”的配送企业。在采购周期内,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从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不得超过60天。
(三)加强药品配送企业监管。各县区卫生计生局要高度重视对本县区药品配送企业监管,建立健全配送企业考核管理制度,每年对配送企业进行考核评价。按照《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办法》规定,定期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生产及配送企业药品网上交易情况,对核实的违约、失信等行为予以惩处,记录并上传至诚信档案。
附件:1.2016年白银市公立医院药品带量采购集中议价入围品种目录
2.2016年白银市公立医院药品带量采购集中议价淘汰品种目录
白银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