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拟对118个药品品规遴选配送企业,欢迎符合条件的配送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118个药品品规遴选配送企业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详见附件(药品明细)。
四、配送商资质要求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 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www.plap.mil.cn)军队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配送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10.本项目特定资格:
(1)配送企业须取得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
(2)配送企业必须为所配送产品的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针对我院合法授权的配送企业。
五、公告时间、地点、方式
(一)公告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18日。
(二)提交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
(三)提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近3个月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5.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拟配送药品品规的汇总表,附配送委托书明细(配送委托书原件),按照顺序排列。
(四)配送委托书提交方式:由配送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六、审核时间、地点
(一)起始时间:2024年4月19日15:0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日15:30(北京时间)。
(二)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贠助理、吴助理
办公电话:0379-64169059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联系人:驻洛某部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379-64169027
采购机构:驻洛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