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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新疆凯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发布时间:202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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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凯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米东区中兴街830号综合办公楼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8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177号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与投标的单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企业具有良好信用,近三年内没有被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有关部门予以禁 入 处 理 等 记 录 , 具 有 良 好 的 信 誉 , 诚 实 信 用 ;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记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其他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中药饮片服务商的投标企业,药品生产企业需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认证证书》,药品经营企业需提供《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认证证书》;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6日2023年02月22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凯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米东区中兴街830号综合办公楼三楼)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元): 2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8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凯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米东区中兴街830号综合办公楼三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2月28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凯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米东区中兴街830号综合办公楼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法人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的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若为法人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开票信息扫描件,发至邮箱623812864@qq.com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古牧地西路65号

联系方式:13699981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凯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凯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米东区中兴街830号综合办公楼三楼)

联系方式:18690818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巧梅

电 话:18690818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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