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投标人如是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②投标人如是中药饮片配送企业:具备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③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企业和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可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相应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
采购包2:
(1)①投标人如是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②投标人如是中药饮片配送企业:具备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③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企业和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可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相应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
1、计划备案号:51200024210200002552[2024]00691;
2、监督管理部门:资阳市财政局;电话:028-26632085;
3、本项目最高限价:采购包1:300000元、采购包2:300000元;
4、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莲花路95号
联系方式:028-26115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四段51号莱蒙都会1栋16楼
联系方式:191503191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波、杨双全、王芳
电话:19150319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