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投标人若是生产企业: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若是经营企业:投标人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需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
备案编号:51011825210200004054;
监督投诉单位: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28-82520054;
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武阳西路163号;
最高限价(元): 551,200.00。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公立卫生院
地址: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永兴社区梨花大道318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028-605357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联晟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W3区21楼8-1-2102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28-870413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8-8704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