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 2.若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同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
采购包2:
(1)1.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 2.若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同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
采购包3:
(1)1.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毒性中药饮片或毒性饮片); 2.若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经营范围需包含中药饮片、毒性中药饮片或毒性饮片或医疗用毒性药品),同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毒性中药饮片或毒性饮片)。
采购包4:
(1)1.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 2.若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同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
采购包5:
(1)1.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 2.若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同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
采购包6:
(1)1.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 2.若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同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
采购包7:
(1)1.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 2.若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同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
采购包8:
(1)1.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 2.若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同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
采购包9:
(1)1.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 2.若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同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
采购包10:
(1)1.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 2.若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同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
采购包11: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有中药饮片和颗粒剂生产范围。。
采购包12:
(1)1.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 2.若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同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
采购包13:
(1)1.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 2.若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同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
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文件“川财采[2018]123号”)。
2.本项目财政监督部门:德阳市财政局;地址:德阳市天山南路一段196号;监督投诉电话:0838-2515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