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若投标人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
(2)若投标人为中药饮片经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同时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需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
(3)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包1预算金额:560,000.00元,2、最高限价:548,845.00元;3、监督管理部门:双流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5804726;4、备案编号:51011624210200007714[2024]01314;5、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双流区黄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黄甲街道黄甲大道一段266号
联系方式:028-857894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鑫培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黄水镇板桥社区三组300号1栋4楼
联系方式:028-630754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028-63075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