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企业、进口药品代理企业:
鉴于近期生产企业更改企业名称现象较多,为便于企业及时办理更名业务,现将企业更名需递交的材料明确如下:
1. 药品生产企业(以下材料需标示有新企业名称)
材料名称 |
更名申请 |
《药品生产许可证》副本(需包含更名信息) |
《GMP认证证书》 |
营业执照副本 |
药监局批准药品改变生产企业名称的补充批件,如果有附件应提供加盖药监局公章的附件。 |
在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活动中所有中标药品的新厂名说明书(原件) |
在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活动中所有中标药品最新批次省检、市检或厂检全检报告书 |
2、代理企业
材料名称 |
更名申请 |
《GSP认证证书》 |
《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 |
营业执照副本 |
在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活动中所有中标品种在有效期内的国外生产企业授权书 |
以上材料均需每页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