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采购和供应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预防疾病的需求,根据《江西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目录》《兴国县2026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方案》要求,拟开展2026年兴国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1.参与遴选的产品供应商(代理企业)须已纳入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发布的《江西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目录》。
2.企业近3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廉政、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
二、遴选品种
详见附件:《兴国县2026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目录》
三、遴选办法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依规开展遴选工作,由兴国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小组组织召开遴选,根据疫苗质量、厂家服务、疫苗价格、遵纪守法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每种疫苗的供应商。
2.兴国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小组对疫苗生产企业提交的遴选资料进行审核,申报资料不完整的,取消当年参加疫苗遴选的资格。
3.独家产品(同一品种国内只有唯一生产企业或进口疫苗),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相关行为且资料齐全者直接入选目录。
4.考虑相关传染病流行因素及往年我县群众实际需求,根据上一年度接种总剂次在3000人以上的疫苗品种原则上遴选2家、接种总剂次在3000人以下的疫苗品种原则上遴选1家,冻干人用狂犬疫苗(Vero细胞)遴选3家入选我县2026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入选目录。
5.本次遴选工作在县疾控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四、有关要求
1.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参加遴选的企业于2026年3月13日17:30前将遴选资料(资料清单详见附件)提交至兴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预防接种门诊部二楼办公室陈素琴处,联系电话:0797-5327170(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潋江镇将军大道18号)。逾期将不予受理。
2.所有需要的资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纸质形式提交到指定地点,不接收邮寄、快递等资料。
3.不同类型的疫苗品种遴选文件需要单独封装(封口加盖骑缝章),单个品种疫苗遴选材料须独立成册,须在资料封面注明疫苗通用名称、生产企业。
4.非免疫规划疫苗生产/代理企业提供的数据和信息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有造假行为,将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
5.提交申请材料并参加本次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的疫苗,必须保证供货稳定、诚信守法经营、售后服务有保障,否则将影响下一年度该疫苗在我县的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
6.遴选期内如出现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或主管部门文件等特殊情形,需要增减、改变遴选品种或供应企业时,由兴国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7.遴选结果有效期至下一次遴选结果产生。
附件:
1.兴国县2026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目录
2.兴国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材料
3.兴国县2026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材料封面参考模板
4.疫苗购销廉洁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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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