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大冶市总医院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供应工作,保障药品供应充分、及时,满足临床用药需求,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八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卫药政发〔2009〕78号)、《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卫规财发〔2010〕64号)、《湖北省医疗机构中标药品采购使用管理办法》(鄂卫规【2012】8号)、《关于取消药品加成 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鄂医改办发【2017】1号)等文件精神,大冶市总医院拟公开遴选3家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YZECX2018-015
二、项目名称:遴选大冶市总医院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三、项目目标:通过公开方式,在目前与大冶市人民医院现有药品配送关系的10家药品配送企业的基础上,遴选增加3家具有合法药品经营资格、较强药品批发能力,服务经营管理能力、能承担相应风险的药品经营企业参与大冶市总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配送服务工作。
四、配送范围:大冶市总医院各基层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不含市人民医院)药品配送。
五、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质量优良服务规范原则,坚持保障临床用药需求原则。
六、资质要求:
1、投标企业必须为国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获得GSP认证证书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经营企业,其药品经营品种及配送范围能够涵盖的大冶市基层医院;
2、投标企业目前已与大冶市总医院下属基层医疗机构建立药品配送关系(不包括与大冶市人民医院现有药品配送关系的药品配送企业及其同一集团公司旗下药品配送企业),在“湖北省基本药物及常用低价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和“湖北省药品分类采购系统”上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企业;
3、投标企业需具备适宜的药品仓储条件,具有健全完善的药品配送质量管理制度,能够按总医院需求准量及时(含紧急计划供应)将药品配送到位,并承诺对配送药品质量负责,具备覆盖配送区域的供应和运输能力,确保基层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要;
4、投标企业所配送的药品须符合湖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相关政策要求,所经营的药品范围应以基药、低价药等普药供应为主,可配送基药、低价药等普药品种数不应低于总品种数的80%;
5、投标企业信誉良好,无挂靠经营,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6、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只接受一家企业报名;
7、与大冶市人民医院现在有药品配送业务往来的公司不参加本次遴选。
七、遴选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企业持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一套及相应的电子文档到大冶市总医院采购办进行预审,预审通过方可报名并领取遴选文件。没有办理预审报名手续的供应商,一律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遴选。办理预审报名手续后未按时参加本项目遴选企业,2年内禁止其参加总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
1、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三证合一),非三证合一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信用代码证;
2、本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授权代表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含法人身份证件);
3、本企业参与本项目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完税凭证;
4、本企业目前与大冶市总医院下属医疗机构建立药品配送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近两年药品购销合同复印件,近两年不同品种的供货发票复印件五份;
5、本企业具备经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的仓储条件,具备与配送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具备覆盖配送区域的供应和运输能力的证明材料;
6、本企业执行湖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相关政策承诺及证明文件。本企业可按“两票制”要求,通过湖北省基本药物及常用低价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配送大冶地区的药品品种清单,药品品种不少于200个,药品信息应包含药品品名、规格、生产厂家及价格,基药、低价药、增补药品应分类罗列,如为大冶市总医院各医疗机构在用或曾用药品应注明(同时提供电子表格文件);
7、本企业无挂靠经营,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并提供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行为查询函。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递交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时间:2018年8月9日至2018年8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截止时间: 2018年8月14日17:00。
遴选时间:2018年8月16日9:00。
地点:大冶市总医院6楼1会议室(大冶市东风路25号人民医院门诊楼6楼)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九、发布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官方网站发布。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大冶市总医院采购办
联 系 人:柯女士、胡女士
联系电话:0714-8762615
地 址:大冶市总医院采购办(大冶市东风路25号)
大冶市总医院采购办
2018年8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