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辖区疫苗采购与使用管理工作,保障疫苗供应质量稳定、价格合规、渠道正规,满足辖区群众预防接种服务需求,筑牢公共卫生安全防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工作要求,拟开展2026年南京市溧水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请有意参加遴选的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简称企业)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一、遴选疫苗范围
1.已纳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产品目录中的非免疫规划疫苗,详见《江苏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中标产品表》(苏易药发〔2026〕225号)。
2.所属企业近三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记录,且不存在廉洁风险、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
二、遴选基本要求
1.参加遴选的企业必须是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的,可由其指定的境内责任人参加遴选。
2.企业须委托本企业工作人员(持企业员工身份证明、本企业授权的医药代表备案证明、企业授权委托书等)办理遴选资料提交手续。
三、遴选资料
1.安全性指标:近三年全国或江苏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情况。
2.有效性指标:产品上市后IV期临床研究免疫原性(主要包括抗体滴度【GMT】)等。
3.生产和使用情况:产品最新中标价格、区域使用情况。
4.售后及服务能力:配套服务人员情况,退换货服务,AEFI及突破病例等处置能力,保障供应承诺、配送及时情况,产品相关保险补偿投入情况(提供该产品在承保期内的AEFI补偿保险合同)。
5.廉洁诚信:提供廉洁承诺书、商业贿赂或违规推广等行为的自查结果。
6.其他资料:疫苗配送相关资质;代理企业相关资质;产品创新技术专利、AEFI补偿保险覆盖偶合症等结论、疫苗上市后相关研究等有助于证明产品优势的其他资料。
四、提交说明
1.资料以电子版扫描件(盖章版PDF格式,命名:企业+疫苗名称)统一发送至邮箱:714955081@qq.com,电话:025-56222302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00,14:30-16:30
2.提交时间:即日起至8月10日17时。
五、注意事项
1.申报企业须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资质挂靠、隐瞒不良记录等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及入围资格,列入失信合作名单,5年内不得参与我单位相关采购遴选项目。
2.本次报名疫苗产品目录将作为我区本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对象,逾期未报名者将视作自动放弃。
南京市溧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