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我省前期公示了部分广东联盟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和相关耗材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信息(第二批),经公示无异议后,现公布相关产品信息并将有关通知事项如下。
一、公布信息
1.核酸/抗原/抗体检测试剂及组套中选产品(附件1),纳入“广东集采新冠试剂盒2021”项目管理。
2.核酸提取试剂和样本采集器具中选产品(附件2),纳入“广东集采新冠检测相关耗材”项目管理。
二、有关要求
1.建立配送关系。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应及时通过平台建立配送关系,及时响应和保障医疗机构采购需求。
2.网上采购。各级医疗机构应按要求通过平台采购相关中选产品,带量采购中选产品货款,按要求实行医保直接结算。
3.尚未申报中选产品信息的有关企业,请及时登录系统,新增业务类型“耗材-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挂网”,按要求申报中选产品信息。
联系电话:0791-88102300
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