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入场项目的公告
各市场主体:
根据《山西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19〕93号)的要求,我中心进行了电子交易平台的系统建设,并已于2022年1月1日开始,对入场交易的项目全部试运行电子化交易。试运行期间,系统运行稳定、安全,符合各方要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交易成本,现就入场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任何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指定现场进行投标,不得在开标环节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文件。
二、对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项目,各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在招标文件中必须依法载明投标保障金各种缴纳方式,供投标人选择。
三、鼓励招标人停收或者减免投标保证金,进一步降低招投标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
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