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医疗机构及药品企业:
依据省医保局《关于做好易短缺和急抢救药等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4〕62号)要求,现就规范广东联盟易短缺和急抢救药集采中选结果落地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心于10月28日对平台挂网目录全面梳理,依据相关企业申请将广东联盟易短缺和急抢救药集采中选及备选品分别纳入“广东联盟易短缺和急抢救药集采中选”和“广东联盟易短缺和急抢救药集采备供”项目,以“中选价”限价、分配“采购量”、规范网上集中采购,请相关企业及时遴选配送、建立网上配送关系。
二、中选企业对中选品挂网负责,尚未在我省挂网的中选品(注射剂中选品以单支包装挂网),请尽快完成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信息申报后,在“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药品招标系统”内完成相关基础信息申报、及时挂网目录,挂网成功后及时递交变更集采属性申请。
三、请相关医疗机构及时确认配送关系,做好医院用药目录的调整及网采工作的有序衔接。
四、本次集采中选结果自2024年9月30日执行。其他相关事宜参见《关于做好易短缺和急抢救药等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