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采购和供应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预防疾病的需求,根据《江苏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海安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供应管理工作方案》,现就我市2024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1.经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并已录入江苏省预防接种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疫苗。
2.近5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廉洁、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
二、遴选品种
对符合报名要求供应我市的非免疫规划疫苗产品进行遴选,遴选只对同一疫苗品种有2家及以上企业的疫苗进行遴选(同一品种疫苗,国产与进口、不同接种程序分开进行遴选排序,仅有1个生产企业的疫苗直接入选)。
三、遴选办法
1.海安市疫苗管理委员会对疫苗生产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申报资料不完整的,取消参加疫苗遴选的资格。
2.海安市疫苗管理委员会参与遴选的工作人员对疫苗产品进行充分的讨论、分析和打分,总分最高的生产企业为本次遴选本品种疫苗排序第1位,后续顺位以此类推。当出现总分相同时,则需要对相同得分的生产企业进行再次讨论和打分排序,最终产生我市供应产品目录。供应产品目录中最终综合评价排序第1位的,为我市采购该疫苗的首选企业,其余企业按先后顺序作为备选采购企业。
3.本次遴选在市卫生健康委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疾控中心监委会监督下进行。
四、提交材料
1.生产企业简介;
2.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疫苗说明书;
4.疫苗销售方或配送方的冷链配送能力、贮存与运输冷链管理资质或相关证明文件;
5.疫苗信息简介表(见附件1);
6.疫苗优势介绍,如疫苗品种、剂型、效果与安全性、规格包装等优势;
7.安全廉洁承诺书(见附件2);
8.退货承诺书(见附件3)。
所提交材料要求为纸质材料,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有关要求
1.参加遴选的单位需于8月23日前将投标材料送至海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科(不接受邮寄、快递)。地址:海安市黄海大道西3号市公共卫生中心415办公室,联系人:徐中良,联系电话:0513-88898686。
2.遴选结果在海安市政府网站公布。
海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