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内容:
详见电子询价单。
2、供货时间: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日内。
3、交货地点:
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指定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洋县四零五厂)。
4、报价要求:
4.1报价中应包含材料费、运杂费、发票等费用,并于2018年9月8日17:00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报价。
4.2在我方对物资品牌进行指定时,供应商报价时应对所报物资品牌进行明确,报价时在“品牌”一栏进行标注.否则视为无效。
4.3供应商需对所报物资信息对照我方需求计划认真核对,请本次报最低优惠价。
5、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货到验收合格后,供方开具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付款。
6、供货商要求:
必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不符合经营范围要求的公司我方有权拒绝。
7、评定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 (供应商报价时须对电子询价单内所有采购物资进行报价,如有未报全的,我方视为无效报价。)
8、报名方式: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ecp.cnnc.com.cn)发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进行注册(注册免费),注册服务电话:010-88828754。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点击“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参与项目。报名参与的项目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线报价。在“采购文件”和“相关附件”处可下载相关文件。
9、联系方式:
电话:0916-8507983
联系人:袁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