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证明文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阳江市中医医院中药饮片供应及其相关药事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阳江市中医医院中药饮片供应及其相关药事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如投标人为中药饮片的生产厂家,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由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至少包含中药饮片),并承诺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标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投标人为中药饮片经营企业,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由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至少包含中药饮片),并承诺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标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国家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阳江市中医医院
地 址:阳江市江城区石湾北路
联系方式:0662-22612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509室招标四部
联系方式:020-66341984、663418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伟广、肖巧云、陈芳、詹雪晴、戴晟、秦熙桢、吴嘉鹏、易梓钧、温辉翠
电 话:020-66341984、6634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