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公告》(2022第55号)要求,现将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疫苗生产企业)向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疫苗委托配送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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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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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委托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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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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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配送合同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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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配送
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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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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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卫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区域仓储+区域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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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国药准字S2021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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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23 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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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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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痘减毒活疫苗
(国药准字S200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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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皮内注射用卡介苗(国药准字S2001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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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国药准字S2007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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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疫苗委托配送情况公示(2022年)(2022年11月25日))已公示上述信息。
备注:疫苗生产企业应同时在企业网站公开上述信息。在疫苗销售配送中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销售的疫苗质量安全可靠。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