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2026年深化医药价格治理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市将纵深推进药品价格治理工作,近期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开展“四同”“三同”药品价格治理回头看。请药品企业对本市“四同”药品挂网价格是否高于其他省市价格、“三同”注射剂(含氯化钠注射液、葡萄糖注射液、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挂网价格差价比价规则是否严格执行的情况开展自查,及时调整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如有不合理药品价格,请企业于2026年3月6日前通过本市招采子系统(www.smpaa.cn)业务经办-我的药品库→选取药品→标识信息变更,更新药品挂网价,并上传价格承诺书。
在药品价格联动过程中,药品企业应持续动态调整药品挂网价格,若药品在外省市已更新最低挂网价的,请在三周内主动更新本市挂网价格,逾期未按要求更新挂网价的,将视情况采取暂停药品采购资格等处理。
二、本市限药店药品管理。限药店药品可按照《上海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操作办法》申报挂网,经申请审核通过后,转为医院药店均可采购药品(2026年3月16日前提交的限药店药品转申报挂网优先审核);未完成转申报挂网的限药店药品将于2026年3月31日作医药机构失效处理。(详见附件)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