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进一步规范我中心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和管理工作,确保非免疫规划疫苗使用科学规范,根据《重庆市南岸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非免疫规划疫苗管理的通知》(〔2025〕4号)、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要求,拟对我中心使用的非免疫规划疫苗进行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遴选条件
(一)非免疫规划疫苗种类
入围《重庆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目录(2025年)》的疫苗种类。
(二)非免疫规划疫苗生产企业
近三年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无不廉洁行为,无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
二
遴选办法
在南岸区卫生健康委的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专家组监督下,坚持依法依规、需求导向、公平公开、集体讨论原则,由我中心药事会依据《南岸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结合重庆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需求目录、价格、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供货情况、信誉、售后服务、既往使用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在遴选会议上以集体讨论的方式遴选出疫苗生产企业及其疫苗。
三
有关事项
(一)提交资料
1.资质备案资料:企业、产品资质材料。
2.遴选资料:凡有意愿申请在我中心销售和供应非免疫规划疫苗的生产企业,需备案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并填写“南岸区2025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申报表”(附件2)。
(二)提交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3日止,过期视作放弃。
(三)填报要求
申报表填写信息需与《重庆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目录(2025年)》中信息一致,纸质申请表交至我中心医务科,电子版发至邮箱275035216@.com。联系人:郑玉婷,电话:023-62809357。
(四)其他要求
1.非免疫规划疫苗生产企业(代理公司)向中心医务科提供的数据和信息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核实发现与事实不符,将取消遴选资格,三年内不得参与我中心非疫规划疫苗遴选。
2.同一个生产企业申报同一产品(产品通用名相同)时,只能申报一种包装规格和包装材料。
3.最终遴选结果将在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
南岸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