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的通知》(国卫办药政发〔2020〕2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短缺药品供应保障,现开展国家短缺药品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品种范围
国家短缺药品清单内品种详见附件1。
二、申报时间
2021年6月4日9:00起至2021年6月10日17:00止。
三、申报要求
(一)未在我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挂网的药品需申报资质材料和加盖企业印章的药品自主报价单(以下简称“报价单”)(详见附件2)。
(二)已在省平台挂网交易的药品不需申报资质材料,价格材料申报有以下两种情况:
1.已参与过我省短缺药品自主报价工作挂网且价格合理的药品,可以继续按原中标价格执行,也可以提交报价单下调药品价格;
2.未参与过我省短缺药品自主报价工作的药品,生产企业须提交报价单。
(三)同一企业申报同一品种不同规格的,所报价格应保持合理的差价比价关系。
(四)企业所报价格应是综合考虑药品生产流通等成本的合理价格,含配送、储藏运输、所有税费等费用,原则上不得高于该药品在全国省级采购平台挂网价格的平均价和供应给各药品零售企业的价格。
四、申报方式
(一)资质材料申报。企业通过数字证书登录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61.243.4.129:8020),按照投标企业网上申报操作指南(在平台指南中自行下载)的要求进行企业及产品资质材料申报 。
(二)价格材料申报。企业新申报产品,登入平台“药品专项属性”栏提交报价单;已参与过我省短缺药品自主报价工作需要下调药品挂网价格的企业以及在挂网的其他品种,登入平台“产品动态维护审核”栏提交报价单,同时在备注栏标注“国家短缺药品报价”内容。
电话:0851-85949042(政策) 0851-85971605 (平台)
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