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对鲁晋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报价产品拟中选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登陆“山东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通过“带量采购”模块下的“药品采购”—“公示信息管理”—“公示信息查看”—“查看公示列表”中找到相应产品,点击“办理”功能,进行质疑,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期:2021年10月20日8:00至10月22日17:00。
被质疑企业收到质疑材料后,须在10月25日17:00前通过平台作出澄清并提交相关材料。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