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2年1月11日 经请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内蒙古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了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入围采购招标工作,经过自治区新冠病毒疫苗采购专家组审议,最终确定,4个疫苗生产企业的疫苗入围我区销售目录,现将入围采购企业产品及价格予以公示。
一、2023年1月12日开始执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可以根据辖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任务、新冠病毒疫苗库存情况,向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报新冠病毒疫苗采购计划,由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确定最终采购计划,并与疫苗生产厂家进行采购和交易。。
二、疫苗和疫苗接种费用由医保局进行保障,疫苗的储运费用由当地政府支付,预防接种单位要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方案等相关文件规范接种,确保接种安全。三、新冠病毒疫苗价格由国家医疗保障局确定,并按照最新文件自动更新
四、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中心将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此次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入围采购企业产品及价格。
联系人:田晓灵 田阔联系电话:0471-4395900
附件: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紧急采购价格入围企业产品及价格
内蒙古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