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直接挂网采购目录药品联合采购体关于开展2015年广西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挂网采购目录药品议价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灵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发布时间: 2016年10月11日 所属项目: 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县标 各有关生产商: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新一轮药品集中分类采购工作的通知》(桂卫药政发〔2016〕5号)要求,灵川县医疗机构联合采购体将于近期开展2015年广西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挂网采购目录药品议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议价主体
(一)议价主体为:灵川县医疗机构直接挂网采购目录药品联合采购体。联合采购体由灵川县人民医院、灵川县中医医院、灵川县妇幼保健院、定江镇中心卫生院、潭下镇中心卫生院、大圩镇中心卫生院、九屋镇中心卫生院、潮田乡卫生院、海洋乡卫生院、大境瑶族乡卫生院、灵川镇卫生院、三街镇卫生院、灵田镇卫生院、公平乡卫生院、兰田瑶族乡卫生院共15家医疗机构组成。
(二)代表主体议价平台的医疗机构为:灵川县人民医院。联系人:李双祥 电话:18178316782
二、议价时间
议价时间待定。
三、议价目录品种
具体议价目录品种及每个议价品种采购数量见附件1。
四、议价和入围规则
具体议价和入围规则见附件2。
五、注意事项
(一)请有关生产商按时参与议价,在规定的议价时间内未进行第二次报价的视同放弃议价。
(二)网上议价工作结束后,在桂林卫计委官网(http://www.glws.gov.cn/的“公示公告”栏目)向社会公示议价结果;最终确定的议价结果在桂林卫计委官网(http://www.glws.gov.cn/的“公示公告”栏目)进行公布。
附件:1. 灵川县直接挂网采购目录药品联合采购体2015年广西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挂网采购议价药品目录(含低价药品目录)
附件2. 灵川县直接挂网采购目录药品联合采购体2015年直接挂网采购议价、入围规则
灵川县医疗机构直接挂网采购目录药品联合采购体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