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2-05 09:00:00,更正为:2023-12-12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12-05 09:00:00,更正为:2023-12-12 09:00:00。
二、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的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二条(3)与评标办法内容要求不一致,现澄清为以评标办法内容为准。
故: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二条“参加药品公开招标采购活动的合格药品须满足以下条件”澄清后内容如下:
(1)经SFDA批准生产的产品,生产批件在有效期内;应取得国药准字的叶酸片和GMP认证的药品。
(2)持有SFDA或省级药监部门认证的GMP认证证书,认证范围与申报产品一致,并在有效期内;
(3)非GMP认证企业委托GMP企业加工的药品,须提供药监部门的批准文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正为:2023年12月12日上午9点00分00秒 (北京时间)。
3、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更正为:2023年12月12日上午9点00分前(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