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6-23 09:30:00,更正为:2026-06-29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6-23 09:30:00,更正为:2026-06-29 09:30:00。
事项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中采购包1和采购包2技术项(F2×A2)满分为77.0000分,更正为:技术项(F2×A2)满分为78.0000分
事项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中采购包1和采购包2技术项评分的: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9、人员配备2
|
3.00
|
是
|
根据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主管中药师人员的,每提供1名的得1分,满分3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当月)的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交社保证明材料及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本项目人员与其他评审项人员不得重复得分。
|
更正为: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9、人员配备2
|
3.00
|
是
|
根据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主管中药师或执业中药师人员的,每提供1名的得1分,满分3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当月)的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交社保证明材料及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本项目人员与其他评审项人员不得重复得分。
|
事项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中采购包1和采购包2技术项评分的: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10、人员配备3
|
1.00
|
是
|
根据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初级中药师人员的,每提供1名的得0.25分,满分1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当月)的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交社保证明材料及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本项目人员与其他评审项人员不得重复得分。
|
更正为: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10、人员配备3
|
2.00
|
是
|
根据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初级中药师人员的,每提供1名的得0.5分,满分2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当月)的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交社保证明材料及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本项目人员与其他评审项人员不得重复得分。
|
事项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中采购包1和采购包2商务项(F3×A3)满分为13.0000分,更正为:商务项(F3×A3)满分为12.0000分
事项5:删除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中采购包1和采购包2商务项评分的: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7、特殊药品的承诺4
|
1.00
|
是
|
根据各投标人承诺,若遇采购人需要购买药用罂粟壳中药饮片时,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材料随同产品给采购人得1分,满分1分。注: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单销售记录及发票复印件,时间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不符的本项目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