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外各药品配送企业:
根据医院院办公会研究决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需要增补药品配送企业,现将增补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诚实信用的原则;科学评估,集体决策原则。
二、药品配送企业的基本要求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的药品经营企业,并符合下述条件:
1、药品配送企业具有一定规模,能满足医院临床需求,配送的药品符合“两票制”。
2、具有与配送药品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
3、具有与配送药品相适应的现代物流设施,储存能力能够满足医院需求。
4、具有完善的配送网络和运输能力。
5、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管理制度和记录,配送药品符合国家药典质量要求。
6、药品价格能按照省药品交易平台挂网价或者国家定价执行,不得高于挂网价或者医保支付价格(两者就低不就高)。
7、能做到药品、出库单、发票随货同行;特殊情况,发票滞后不能超过30天。
8、服务良好:能够提供定期随访服务,对配送中存在问题能积极配合医院整改;能接受破损、霉变的药品无条件退货,近效期6个月药品无条件退货。
9、配送药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医院发送的订单执行。急救药品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原则上配送时间不应超过48小时。
10、依法经营,遵守商业道德,不得违反《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相关规定,不得向医院职工及亲属进行商业贿赂。
三、报名时间
2019年8月 27 日(8:00)-8月29日(18:30),逾期不候。
四、报名地点
南充精神卫生中心药剂科,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0817-2318154。
五、报名所需资质材料
药品配送申请表(附表1)、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随货同行单样式、发票样式、公司印章、开户许可证、开票资料、公司法人及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司鲜章,含有有效期的资料须在有效期范围内。
六、资格审查
凡材料不真实或资质过期一律取消报名资格;经资质初审合格的药品配送企业提交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后由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领导小组组织专家遴选。
七、遴选办法
医院按照《四川省南充精神卫生中心药品配送企业增补遴选办法》(试行)结合药品配送企业提供的资质材料开展遴选,中选药品配送企业公示在南充精神卫生中心网站,公示期限五个工作日。
四川省南充精神卫生中心药委会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