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药品、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各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开展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工作的政策要求,2021年6月1日前在我省平台注册的企业必须完成《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上传提交。截止目前,仍有少部分企业未上传提交信用承诺书,现将未上传提交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5月21日-5月27日,请相关企业务必在6月1日前完成信用承诺书上传提交。
信用承诺书上传路径及操作步骤:
药品企业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医药采购系统—交易平台,点击“信用评价管理”模块,下载《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按照要求加盖公章并上传,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诺时间等信息,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承诺书》递交。
医用耗材(试剂)相关企业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系统—招标平台,点击“信用评价管理”栏目,下载《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按照要求加盖公章并上传,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诺时间等信息,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承诺书》递交。
2021年4与1日以后新注册用户已在企业资质信息维护页面上传提交承诺书的,无需在“信用评价管理”栏目重复提交。
按照有关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对于仍未上传提交信用承诺书的企业,其已中标或挂网的医药产品,全部予以撤网处理。未提交信用承诺书的经营(配送)企业,取消在我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的网上配送资格。
医疗机构也要督促有产品交易的相关企业及时提交《承诺书》,以免影响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供应。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