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区卫生计生系统单位自行采购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我院招标将进行 中药配方颗粒采购 项目的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ZBB-HW2018112
2、采购方式:院内公开招标
3、项目明细: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人资质要求:
1、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相关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仅接受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企业参加标,不接受任何级别的理商钟标;
3、标人必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4、标人必须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
5、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2018年12月17日8时至2018年12月24日8时(公时间:8-12点,14-17点)携下列资料报名,相关资料审核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过期未报名或审核资料者视为放弃标。
1、标人《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
2、标人法人表书和法人表授权委托书(需附法人复印件及授权人复印件);
3、《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的材料;
4、《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材料;
5、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标人必须承诺参与本项目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请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务必先以邮件或电话的方式与联系人取得联系。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mail:zbcg51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