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企业: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新一轮药品集中分类采购工作的通知》(桂卫药政发〔2016〕5号)要求,我院按程序议价工作已完成,现将药品议价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在公示期间如生产企业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须生产企业以书面形式向我院递交申诉材料,并加盖本企业公章,并写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电话,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时间:2016年12月13到2016年12月20日
公示电话:0771-7530133、0771-7526465
附件:扶绥县人民医院2015年直接挂网采购药品议价目录
扶绥县人民医院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