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叶酸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叶酸项目
项目编号:HC-JLZB-2016-56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394309419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省妇幼保健院
地址:长春市
联系方式:汪松1504405967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田女士 13943094196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华融大厦B座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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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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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22日 08:30 至 2016年09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4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9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9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人民大街9999号)公开进行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项目采购X【20160913】-2230号采购计划,为采购人所需叶酸采购以国内公开的方式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叶酸项目
2、采购任务书编号:项目采购X【20160913】-2230号
3、项目编号:HC-JLZB-2016-566
4、采购内容:叶酸。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格与要求》
5、合格的投标人:详见招标文件。
6、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投标人须是所供产品生产企业,须具备GMP资质、生产许可证书、产品质量标准、省市药检报告单、企业内控质量标准,须提供2015年度纳税报表加盖税务局公章,须提供保险服务(提供保险单)。
(3)、投标人可以提供其它相关资质:自产原料的生产企业提供原料生产批件,进口原料的生产企业提供最近三个月内增值税发票及支出单复印件,公益事业捐赠证明材料(银行支出证明单等)。
(4)、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境内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参加药品公开招标采购活动的合格药品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SFDA批准生产的产品,生产批件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国药准字的叶酸片、批准文号为国药试字和非GMP认证的药品,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2)持有SFDA或省级药监部门认证的GMP认证证书,认证范围与申报产品一致,并在有效期内;
(3)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两年内无生产假劣药记录。假劣药记录以SFDA公布的“药品质量公告”为依据;与假劣药通用名、剂型、生产企业相同的所有品种不能参加此次招标采购。
(4)非GMP认证企业委托GMP企业加工的药品,须提供药监部门的批准文件。
(5)为其产品投保了患者个人商业保险。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文件:
(1)、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法人本人持法人身份证原件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须为原件及原件扫描后的A4幅面打印件加盖公章,审查后原件返还,原件扫描件备查。
(2)、资格证明材料的内容有:《营业执照》副本(生产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生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生产企业)、银行资信证明原件(生产企业)、近三年不亏损财务审计报告、2015年度纳税报表(生产企业)、GMP(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书(生产企业)、原料制剂批件(生产企业)、保险公司保险单(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企业)、省市药检报告单(生产企业)、近三年相关合同业绩10项以上(要求出具合同原件)、社保缴纳证明(近三年)、近三年内参加招标活动,没有违法经营记录,并有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公益事业捐赠证明材料等证明的文件。
(3)、投标人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我省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
7、招标文件的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6年9月22日至2016年9月2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3:00~16:00请携带以上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到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4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特快专递费每套50元人民币。招标方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电子版与纸质版文件有差异,以纸质版招标文件为准。
8、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金额为38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9、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6年10月19日10:00分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6年10月19日10:00分在到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人民大街9999号)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招标人:吉林省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汪松 电话:15044059675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华融大厦B座
联系人:田女士 电话:13943094196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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