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
服务范围:临泉县中医院提供中药配方颗粒配送及配套服务
服务要求:(一)本次招标供应商需为安徽省医药采购平台内政策内的配送公司,如遇政策性变化的,从其政策变化。
(二)成交供应商所配送产品需包括所投标包范围内所有内容,不得只配送部分产品。所有品目不得缺漏,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三)成交供应商需提供配套服务,产生的费用无需单独报价,均包含在本次配送产品的综合单价中,履约期内采购人将按中标综合单价及实际配送量进行结算,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将按招标文件此项要求进行验收,中标人需满足或优于,如不满足,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
(四)成交供应商配送的产品有效期6个月以内的医院不予接收,库存近效期6个月以内的中标单位予以调换货。
(五)产品质量依次需符合国家标准、省标准、企业标准。
(六)数量仅为每年的预估量,中标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具体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七)发现配送一次伪品或被药监部门抽检一次不合格者,取消配送资格。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取1+1+1方式续签),每年度开始前签订一次,签订前对中标单位进行合格性评价考核,评价合格后,依据评价合格记录,通过方可续签。
服务标准:产品质量依次需符合国家标准、省标准、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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