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院内制剂委托加工
数量/单位:1
预算金额(元):5000000.00
采购目录:C99000000其他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对我院蒲丁合剂、复方地丁合剂、复方广金钱合剂、复方益母草化瘀合剂、解毒祛瘀滋阴颗粒和祛浊通痹颗粒六种制剂的委托加工。厂家根据医院提供的处方、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检验标准,按照国家及省相关部门规定,采购所有原辅料进行委托加工,医院以合同价采购符合销售标准的产品入库。服务期2年。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1、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按照甲方提供的处方、工艺、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否则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2、成品经厂家质检合格后,由厂家负责运输至医院指定仓库(医院在浙江省内如有调拨使用需要,厂家需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免费送货服务。)。暂存厂家成品仓库的产品,由厂家免费保管至制剂有效期止,厂家对保管的成品质量负责,若因保存不当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该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1、提供委托配制的院内制剂产品相关的必要行政审批文件相关法律手续、工艺和质量标准、标签及说明书样稿,并保证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2、甲方每次按照书面方式下订单,乙方应在30天内完成生产任务。3、负责主材、辅料、包材等一切材料的采购、入厂检验、验收和保管。4、应做好保密工作,保证中药制剂配方不外泄,且该保密期限为永久,如因厂家原因泄密,需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符合制剂加工相关的规范要求; 服务期为2 年,服务期内的总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人民币 500万元),即使服务期未到期仍视为已经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