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抗结核药品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10%。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享受优惠政策;(2)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10%。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享受优惠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10%;但应满足下列条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享受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抗结核药品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参与投标时,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投标单位提供上一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主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提供具有履行服务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9)投标人需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