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有关规定,崆峒区、静宁县、庄浪县医保部门组成评估组对申请纳入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的医药机构进行了现场评估。市医保中心对申请资料进行了汇总复审,并上报市医保局审查备案。现将评估合格的平凉市新生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花园店等11家医药机构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由相关县(市、区)医保部门与医药机构协商谈判,签订医保协议,纳入定点管理。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12日(公示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933—8618795。
附:评估合格的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平凉市医疗保险中心
2022年10月8日
抄送: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