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城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配送集中度,确保药品及时、有效、安全配送,满足医疗机构用药需求,依据《延安市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药品配送企业遴选管理办法(试行)》(延市药采联发【2017】1号)之规定,现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延安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配送资格企业,负责市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配送,现将有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药品配送企业报名条件
报名企业应为具有药品经营资质的法人单位,经营范围应能涵盖《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三统一”药品目录》和《陕西省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中的药品(即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及肽类激素等),并符合下列条件:
1.市外省内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市内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2.市外省内企业药品(不含医用耗材)年销售总额超过7亿元人民币,市内企业年销售总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年度纳税报表为准)。
3.具有与配送药品相适应的现代物流设施设备,市外省内企业仓储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其中冷藏库不小于100立方米;市内企业仓储面积不小于700平方米,其中冷藏库不小于20立方米,药品储存能力必须能够满足市级医疗机构用药需求。
4.具有覆盖配送范围的运输能力,市外配送企业配送车辆不少于10辆,其中双制式冷链车不少于3辆;市内配送企业配送车辆不少于5辆,其中双制式冷链车不少于1辆。
5.具有与配送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6.配送网络能够覆盖配送服务区内的各县(区)级医疗机构,能够提供药品购销电子定单、配送信息服务的网络信息系统,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管理制度和记录。
7.必须具备两票制配送药品的能力。
8.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9.总公司、分公司销售金额可以合并计算,但只允许一个公司报名,以市内企业报名的,必须在延安市区设仓储区,纳税在延安市。分公司报名需提供总公司授权延安报名委托书。
二、药品配送企业报名资料
1.报名申请报告。
2.报名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3.资质证明文件: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经营状况资料:上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上年度纳税报表(含税务部门的完税证明)。
5.基本设施设备资料:企业办公场所、营业场所、药品仓库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上述场所的方位图、平面布局图及相关设施设备一览表,药品配送车辆行驶证。
6.质量管理体系资料:药品质量管理文件、企业员工花名册(包括学历、职称、岗位、工作年限等内容)、质量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健康证(体检表)。
7.药品购销计算机管理系统资料(含电子订单、配送信息服务的网络信息系统):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功能证明及说明资料。
8.诚信经营证明材料:企业所在地市级以上工商、税务、药监、物价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无违法记录的证明。
9.申请事项承诺材料: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配送服务承诺。
10.两票制配送承诺书:申报企业必须书面声明能够实行两票制配送药品,无此能力,则自动放弃竞争或配送资格。
以上所有资料必须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原印章。报名时必须出示原件。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2月7日至2月14日止
报名地点:延安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联合体办公室(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833室)
联 系 人:刘瑞
联系电话:0911-2160887
四、其他事项
办理报名手续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和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分公司报名需持总公司法人授权书)进行报名。
因总公司授权多家分公司参加报名而引起争议的,由其自行解决争议,直至争议排除后,允许一家公司进行报名。
延安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
集中采购联合体
2017年1月25日